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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语书屋 > 天恒迷神传 > 卷一:幽林迷地 第一章,江曼云
 
  
夕阳垂暮,冷风萧瑟,又到一年一度的庆丰佳节。华国西北边陲靠近幽林迷地小城毫无喜庆之意。该小城名为雾城,是因一年中半数以上时间有迷雾而得名。
冷清的青石大街出现一队人马,人数五人,马蹄声缓慢厚重。为首的是位骑着神骏白马,白衣如雪面貌绝美的女子,后面跟着四位骑着枣红马身着绯衣的随从。女子面若凝霜,眼射寒芒,让见者身若冰窟,不敢对视。
十年前华国发动对雪国的战争到现在并没有结束。华国生灵死伤无数,百业凋零。原本繁华的雾城变得破旧不堪。
战事未停,耕地荒芜,粮价上涨,原本一块绿晶可换上等稻米百斤,如今只能换得杂粮数斤,生活苦不堪言。
一路走来,不少屋檐下挂有白纱;偶尔有战马疾驰而过,行色匆匆;无人在街边寒暄闲聊;街边商店门可罗雀,只有打杂的小厮在打盹小憩;没有了官兵的巡视,也没有了一座城市该有的人气。
绝美女子微微叹了口气,抬头望了望渐黑的天空,口中轻声咛道:“烽火连战十数秋,盼儿白头,子不知父容,蹄尘骤停有书至,几人喜来几家愁。 金戈铁马何时休,人悲物朽,草絮代蚕桑,沃土荒芜器未修,望眼欲穿泪不流。”
女子哀伤忧郁的眼神落下停留在一家破落的酒店牌匾上。酒店,无名酒店,不是名字叫无名,是酒店本就没有名字,门前院外残破的牌匾上只留有酒店二字。
绝美女子在院外落马。马嘶叫声并未惊动店内的伙计,无人笑脸上来牵马迎接,而是仍旧店门紧闭。
放眼望去院内杂草丛生,杂物满地,若不是烟囱还有缕缕炊烟升起,恐叫人怀疑这家酒店是否还在营业。
外面冷清,可酒店内却摆着四桌酒筵。酒店不大,刚好放四张桌子,每桌都有人。但每桌人都人数不一,每一桌喝酒的人都很特别。
女子的到来没有破坏酒店里喧哗的气氛,该喝酒的在喝酒,该吃肉的在吃肉。喝完酒该吹牛的还是在吹牛。
酒是好酒,也是老酒,古城最好的就是这家老店的老酒。
头戴毡帽的中年掌柜没有走出柜台欢迎新到的客人,只顾着低头翻着账簿,手中的算盘拨弄得噼里啪啦作响。
跑堂的小二在桌前穿梭上菜,见到女子只是微微笑脸躬身:“您来了,里面请……”
最醒目的应该是角落那张桌子,一桌酒席,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准确的来说是一位妙龄少女。她身上衣服是红的,裤子和鞋是红色的,固定发髻的鬠笄也是红色的,就连放在桌上的那把宝剑的剑鞘还是红色的。
当然品酒的杯子也是红色的,看得出她非常喜欢红色,然而这身火红颜色与她若绢若锦,秀外慧中的容貌并不是很相配。
另一张桌子上是一位身穿灰衣的俊美青年男子。此人身材玉立,眉毛修长,秀眸惺忪,唇红齿白,两颊带笑。举杯的手更是晶莹如玉,手指伸出若如兰花。若不是酒水入口,能看见喉结的涌动,很容易让人怀疑是一位绝代佳人身着男装。
相邻是一小桌,桌上菜很少,就四碟寻常小菜,喝酒的是一位面容严峻的黑衣人,年岁不大,却又老道沉稳。他很少关心周围的事物。他来酒店是来喝酒的。菜很普通,他一口未动,桌上摆着三个酒壶,两壶已空。
他在喝酒,不如说是在机械式的往嘴里倒酒。桌上有把刀,一把黑漆漆的宽刃刀,就算他在喝酒,另一只手也没有忘记轻抚刀鞘。从他的穿着上可以肯定不是华国人,因为脚上的靴子是为了适应沙漠里的环境而特制的。
最后一桌才是酒店喧哗和吵闹的所在,满座,桌上杯来盏往,阿谀奉承,敬酒的,劝酒的好不热闹。摆出的各种菜肴颇为珍稀,酒宴铺张奢华,不是一般人可以享用。
主座上一豪迈男子,年过三询,身穿白色毛皮华服,价值不菲,只是说话间笑容呆滞,眼神无光,显得极不自然。
“来,王大哥,请满饮此杯,感谢多年来对我们生意上的照顾。”
“这王家啊,多亏有了王掌柜在这里坐阵,要不然这些年兵荒马乱的,他们到哪里去立足啊。”
“就是,我可听说王家要把主族迁到这小城来。王掌柜以后一定会水涨船高啊……来,来,我们一起陪王掌柜干了这杯。以后啊,好跟着发点小财。哈哈……”
绝色女子没有打扰其他宾客,而是缓步向这桌走来,在桌前一米的地方站立,直盯着主座上的男子不语。
有人过来,还是位绝色,让在座者收声观望,也有人看向主座上的男子。那男子不惊不恼,放下手中的酒杯,对绝色女子有礼的一笑:“既是偶遇,那便是有缘,姑娘要是找不到座,如不介意一起喝上一杯如何?”
有人让座,但女子并未坐下,她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主座上的男子,良久后才缓缓张开嘴说道:“不必客气。……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来找人的。我姓江。江家的江。”
女子的无礼,让在座的左右短暂的沉寂后按捺不住,纷纷站起指责。“你来酒店不喝酒干什么?找人应该去都府。我家老大请你喝酒是看得起你,别不知好歹。我看你还是乖乖的坐下陪我们王掌柜喝上几杯再说事。”
“就是,我家老大可是王家的店面掌柜。在这座城里谁不知道王家?他要是跺跺脚这座城可是要抖上三分。”
叫嚷声惊动了门外的四位绯衣随从。他们鱼贯而入,一声不响的站在女子身后,目露精光,手按剑柄,身上玄气绕绕。敞开的黑色貂绒披风,胸口露出的金丝线绣成的一个江字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原来是华国大名鼎鼎的江家绯衣精卫。女子口中的江家竟然是那个江家,而身着绯衣的连都府衙门都不敢惹的绯衣精卫。
酒店内鸦雀无声,叫嚷之人都面露土色,一言不发的低头坐下。
豪迈男子并未起身,只是拱拱手报以微笑:“江家,国之台柱,天恒五大家族之首,果然有气势。三阶玄者走到哪里都是奉为上宾的人物,可在江家只是区区的绯衣,连紫衣都穿不上,其家族底蕴让人羡慕啊。不过,江姑娘,我王家与你们江家应该是素无瓜葛。找人应该去都府,你找我是找错地方了,我可是正经的买卖人。”
女子对男子所说充耳不闻,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眼神如刀,像是要割破男子胸膛,看透他的内心。
从她身上传来的寒气愈加冰冷,周围的人牙齿开始打战。身后的精卫依旧不动的站立着,连眼神都没有变化。
绝色女子再次轻开朱口,语调冰冷缓慢说道:“买卖人?的确,你的确是个买卖人,而且做的生意还很大。大到可以卖掉一个国家,保证自己一辈子的富贵荣华。”
男子没有气恼,连脸上的微笑都没有减少一分,他继续说道:“江姑娘,说笑了,王某不才,得王家家主赏识在这边陲小城里打理一些生意,小本买卖,不值得一谈。与江家比起来,那可是天与地的差别。买卖买卖讲究的是你情我愿,诚实公道。至于国家什么的,我们王家也是华国人,世世代代都住在华国,说什么也不会做出对不起华国的事出来的。”
女子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哦……,那是我错了?也对,王家在华国也算是一个大家,军中不少将领出自王家,怎么会卖国呢?看来有些传言是不可信的。”
男子举杯相敬:“江姑娘所言极是,公道自在人心,有些事听到的,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的。做人做事一定得无愧于这天地,无愧于自己的本心,至于传言怎么说重要吗?不重要,有些事想要全知道那就不是我等凡人能做得了的事了。江姑娘,你看我说得对吗?”
女子脸色开始凝重,沉默了一会才开口说道:“真相只能是一个,我是来找寻真相的。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要找出真相。对与错对我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得找回我的哥哥,还有那没见过面的弟弟。”
男子含笑倒了杯酒饮下,对那绝色女子微笑道:“江家与皇族姬家本是一家,在华国境内找人那还不是小事一桩。江姑娘,大可不必忧虑,我相信令兄令弟一定会吉人天向,不日便可出现的。”
女子皱眉自言自语道:“不日是何日?太多的明日让我等待了,我有些等不及了,也不愿再等下去了。”
男子继续微笑的说道:“一叶障目,很多事开始不明白,可后来想着想着就明白了。人算最终还是逃不过天算。有时候需要的就是等待。”
女子神情恢复自然,她冷眼看着男子:“你不必与我打机锋,我可没时间可以浪费。你要是知道消息就赶快告诉我。……”说完停顿好一会儿,又微叹一口气,接着说道:“也罢,就当我与你做笔买卖如何?”
男子含笑说道:“我王家以买卖公道立足于华国,既然有生意上门,焉有往外推的道理?只要姑娘你出的价格公道,我们王家是不会拒绝这笔买卖的。”
女子再次打量男子良久,才开口婉婉的说道:“鲁煌,就是十年前背叛江家的那个鲁煌,你替我找到他。至于价格,很简单,就是用你的命换他的命。”
男子霎时脸色大变,手剧烈抖动,杯中酒水洒到桌面:“江姑娘,恕在下愚钝,我与姑娘非亲非故,也未成谋过半面,不知为何你非得消遣在下。”
女子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为难么?一点都不为难,鲁煌是何人?在华国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你既然知道他的下落,又不说出来,你不觉得你也该死?”
男子苦笑道:“江姑娘,你是从何得知在下知道那鲁煌的下落的?这是误传啊,江姑娘,你想想我要是知道,早就该去你们江家领赏了,十块蓝晶,可保普通人家十年的衣食,价格不低啊。”
女子冷眼答道:“作为一个买卖人你应该明白什么是代价,更应该明白如何去做这笔买卖。……还有,我叫江曼云,是江慕风的妹妹。”
男子浑身一颤,神情顿时陷入了呆滞的状态。好一会才醒过神来,呐呐而言低声说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你既是风老大的妹妹,能追查到此就不是偶然……唉,天意啊……既然如此,这笔买卖,我做了……”
男子把双手放在桌上,对左右挤出几分笑脸说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各位,你们散了吧,我今日有客,改日再陪大家痛饮。”
男子又对江曼云问道:“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详谈?”
江曼云摇摇头缓缓说道:“这里就好,比较安静。无关人等还是快点退下吧,江家的精卫脾气一般都不太好。”话落,随行的精卫剑已出鞘,黑光幽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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