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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语书屋 > 我成精之后的许多年 > 第八十一章
 
  一望无际的荒草,站在山坡上往下看,啥也没有。

  这是荒年。

  杨曼本来只是兖州大学的一个普通大一学生。

  没什么实力,仅仅是凭着自己满了十八岁,跟爷爷舅舅打官司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赔偿金。

  她的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因为交通事故双双死亡。

  吸血鬼一般都两家人以抚养她为由,开始了长达五年的拉锯战。

  谁也没想到,一个小女孩,竟然会被亲人告了,捍卫自己的权利。

  当然也有无数网友骂她是白眼狼。

  更多的是像她一样的人给她跪了,她做了自己想做不敢做的事。

  拿回自己的钱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买房子装修。

  万万没想到,一觉醒来。

  就到了这鸟不生蛋的地方。

  她在双十一囤了不少的洗衣液卫生纸方便面防晒霜,以及各种打折的衣服。

  好几千币。

  快递还没收,她就穿越了。

  这一波,血亏。

  后面背靠着大山,前面一小块块平地上面,是她贷款在五环外买的独栋小别墅。

  复式两层,二楼有一个大阳台,楼顶是储物间,上面是金闪闪的琉璃瓦。

  凭她十年老书虫的看书经验,她确定无疑的穿越了。

  金手指,就是她这栋刚买的房子。

  所以,她穿越是来干嘛的。

  难道是老天爷早就看穿了她想要大学毕业就退休这个想法,所以才会把她送来这里。

  你送人穿越你也眼睛擦亮一点。

  扑街。

  杨曼这栋别墅一共两百多平,上下加上保姆房一共七个卧室。

  厨房就装了两个煤气灶,可以同时煮四个锅。

  魔都的房价感人,多少白领都只能住郊区。

  她是打算把这些房子租给那些白领,自己毕业就开启养老模式的。

  夭寿。

  好在,她处心积虑买来的房子,跟了来。

  不然她一定先马上上吊,用极端的方式穿越回去。

  古代有什么好?

  商周秦代的人都吃小米和馍馍。

  汉代张骞出使西域才有了大蒜、黄瓜、香菜、大头菜、胡椒、葡萄。

  盐巴是奢侈品,牛是保护动物,吃牛偿命。

  魏晋时期,才有茄子、芹菜、冬瓜。

  隋朝才有莴笋。

  唐朝时候白萝卜还是贡品,波斯菜直接叫成了菠菜。

  宋朝才有炒锅。

  元代以后才有辣椒和西红柿。

  作为一个正统的华为人,怎么可能放弃酸甜苦辣咸中的任何一个味道。

  试问,没有辣椒的生活没有灵魂。

  没有手机空调和wfi和冲水马桶,这样的生活不如让她去死一死好了。

  什么和皇帝皇子来一场以性命为赌注的恋爱?

  我牙刷都不和别人共用,你要我和别人共用黄瓜。

  您是不是对共享经济什么误解。

  元明清三代,女人的地位高的令人掩面而泣,一个人是多想作践自己才会愿意去古代和生殖癌的男人们谈恋爱。

  单身它不香吗?

  现在的问题是:她一个小时前点了两杯奶茶,一杯烧仙草半糖不要花生,一杯半糖超级水果茶全冰。

  现在,它们就放在门口的封闭式鞋架之上。

  门口到大厅那段她做了一个玄关,白了两排可以容纳超过五十双鞋子的鞋柜。

  毕竟这个房子,她就是装来出租的。

  这些细节要考虑到,以后的租客都是她的衣服父母,她怎么能不面面俱到。

  两杯奶茶就这么冒着冷气带着水珠放在棕色的鞋柜上。

  她嫌弃白色不好打理,久了会发黄,万一有些租客不爱干净。

  她抱着试试的心态,又在支付宝下单了一份冒菜。

  一个小时后,又放在了鞋柜上。

  外卖小哥留言:一直敲门没人应,电话通话中,放门口了。

  杨曼点了五星好评,享受商家缺斤少两的冒菜。

  她一下午就研究这个网购功能了,基本上东西都能买。

  她只能点好评和收货,不能发出任何评价。

  甚至好接到了两个快递配送信息。

  她门口多出了一个快递柜。

  巨大那种。

  就一个柜子。

  绿色,上面写着邮政。

  大的可以收一个床垫。

  所以,她这是带着家和网购穿越了吗?

  现在,她对自己穿越已经没有任何意见了。

  她父母留给她的钱现在还剩下三百多万。

  每个月房贷就要六千多。

  三十年大约两百一十万。

  还有水电和物业费一年差不多要一万块。

  可自由安排的资金在一百五十万左右。

  刚才点餐的时候,她的余额的确减少了,那么金钱应该是不受时空限制。

  提前开启养老模式,貌似也不错。

  只是一个人太过寂寞。

  在一个人煲剧玩手机过了一周后,她给自己制定了养老计划。

  每天八点起床,八点半吃早餐。

  然后去给外面那片地做开垦,她要种花。

  弄一个小花园,然后种点菜。

  十一点开始休息,吃午饭。

  睡一会儿午觉,下午继续劳作。

  晚上看电视,玩手机,十点睡觉。

  在网上买了全套的开荒工具,种子化肥后,三天后快递到达,她开启了农作模式。

  顺便买了一只哈士奇回来养。

  网购了一个笼子,给哈士奇当家。

  杨曼确定这里是大山里面,她在房子的各个角落安装了监控,发现了狮子老虎豹子麋鹿等等珍稀野兽的珍贵影像。

  但是,她确定自己晚上没有听见那些动物的叫声。

  它们似乎无法接近这栋房子附近,距离大约是十米左右。

  当她把一根水管丢出来那个范围,那根水管附近,那些野兽也不敢接近。

  这算是……金手指吧!

  杨曼很喜欢这种正常的,没有压力的养老生活。

  小时候看爸爸和妈妈的家人撕逼撕多了。

  她对亲人一个词很反感。

  她觉得自己成了一个社恐患者。

  换一个学校,就会把以前的朋友弄丢。

  现在她微信里面,好多人都是不联系的。

  人家发来一个问号的信息,她也不想回。

  哈士奇取名叫做哈比,除了颜值,一无所有。

  在开荒的时候,她特意做了一个巨大的狗狗游乐场给他玩。

  雏菊长得最快,一个多月就冒头开花了。

  杨曼不敢离开房子的附近去探索周边的环境。

  也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安居乐业。

  唯一的缺点,就是美容美发美甲要自己做。

  她毕竟只是十八岁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不爱美。

  这样平静的生活,终于在一天被打破。

  那是一个不太宁静的黄昏。

  站在院子里,连飞鸟都叫声都没有。

  一个穿着古装衣服的男子,骑着马,摔倒在了杨曼的院子里。

  大夏皇四子李云熙被卷入皇位之争。

  今日骊山秋狩,他被刺客暗杀,侍卫们拼死血战,他才就侥幸逃脱。

  见前方有一小楼,园中景色精致,百花错落。

  以为是山间农户。

  李云熙堕马,往院子里面去。

  杨曼听见外面的马蹄声,通过监控看见一个衣着华丽的男人腿上带着半只残箭。

  跑进了她的院子。

  杨曼惊呆了,立刻出门去。

  她的院子别说人,就是一直鸟都没飞进来过。

  动物们连她家都看不见。

  她穿着工装裤,散着头发和李云熙打了一个照面。

  李云熙见这个女子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奈何她是目前唯一能求救的人。

  “姑娘,借你家避一避,将来我必有重谢。”

  杨曼目瞪口呆:“你能看见我家?”

  她不想惹麻烦。

  所以没打算把这个一身血脏兮兮的男人带回房间。

  开玩笑,地板很难擦的好吗?

  男人的马站在院子的范围外,吃着草,不可能离开主人。

  后面一群黑衣人追兵,已经骑着马跟来了。

  李云熙心下一紧,今日他怕是要命丧于此,连忙对杨曼说:“到底是我连累了姑娘,你赶紧躲起来?”

  杨曼不知所措,这人还有点良心,不过脑子不太好使。

  她掏出手裤兜里面的防狼喷雾和电击枪。

  网购的。

  草率了。

  动物们不敢来,不代表人不能进来。

  还是要准备一个高压电围墙才完美。

  不想,那些黑衣人站在她院子的范围外,看着那匹马儿。

  为首的那个黑衣人拉下面罩,说:“看来李云熙弃马而逃了,前面一马平川,应当是躲进了山林之中,我们回去搜。”

  李云熙乘机看清了来人的面目,他不认识。

  但是他敢直呼他的名字,必然不是一般人。

  最后,他们慌着追击李云熙,甚至没有杀死李云熙的马。

  杨曼看着目瞪狗呆的李云熙,问他:“喂?你能看见我和我家?那好,我帮你治伤,那匹马,归我了。”

  李云熙还沉浸在那些人看不见他的震撼之中。

  和命比起来,这匹马当然是次要的。

  杨曼先去把这匹高大英俊,皮毛油光水滑的马儿牵回来,绑在了哈比游乐场的柱子上面。

  对他说:“马儿马儿你乖乖的,你的主人手上了。外面多的是豺狼虎豹,你可千万别把绳子挣脱了,跑出去啊,会被他们吃掉的。”

  又对游乐场里面的哈士奇说:“哈比,看好你新的小伙伴,要是他跑了,就你大声叫。”

  哈比嗷呜嗷呜的叫了两下,表示知己知道了。

  对于这个新来的傻大个,他有一些畏惧,还有一些升职加薪的错觉。

  杨曼这才转头去把李云熙扶回家。

  让他坐在玄关,自己进屋去拿医药箱。

  剪头没有贯穿小腿,箭身已经折断,没拔出来应该是怕拔出来大出血。

  杨曼先拿了两颗布洛芬给他吃:“这是止痛药,等一下我给把箭头拔出来,喷酒精,会很痛的,你忍着一点。”说着给他一个卷成圆的毛巾。

  李云熙观察了一下室内,发现这里的装饰摆设跟一般家庭大不一样。

  特别是中间那个闪亮亮的水晶灯,比正大光明殿的十二连枝龙抬头灯还要金碧辉煌。

  照的整个大厅,亮如白昼。

  杨曼用剪刀剪开他的裤子,用酒精消毒。

  玄关地上都是血水。

  她找了一块塑料布垫着。

  这伤口程度,像是被一个大铁钉戳了进去。

  杨曼看了一箭头,问李云熙:“我不会看,你看这个淬毒没有?”

  李云熙摇摇头,他并没有感到除了伤口疼以外的感觉。

  杨曼戴着一次性手套,准备挤一挤。

  刚才在网上查的,要把沾了碘伏的棉布塞进伤口清洗。

  她觉得自己真的做不到。

  就把步骤说明了一下,让李云熙自己操作。

  关二爷可以刮骨疗伤,她相信眼前这个人也可以,都是古人对吧。

  四舍五入算是一个系。

  李云熙还没听说过这种操作,但是看她信誓旦旦样子,以及她刚才给自己吃的药,真的让他没感到多少痛。

  他选择相信。

  李云熙在这一会儿时间,已经脑补完了她的来历。

  刚才她问:自己可以看见她和她的家?

  根据黑衣人的反应,一般人都应该看不见她和她的家。

  她这样美丽善良,应该是这里的山神吧!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果然如此。

  骊山不过是大夏境内众多的山脉之一,可偏偏历代帝王都喜欢来这里建造行宫陵寝。

  传言始皇帝的陵寝就在这里骊山之北。

  他从前只是引为笑谈,若是始皇帝之墓真在骊山,那这千年,皇室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半点蛛丝马迹。

  但是他现在相信了。

  他没有找到始皇帝墓,但是他遇见神仙了。

  父皇又如何,太子又如何?

  他们见过神仙吗?

  皇子之中,他果然才是最特别的那个。

  论才华,相貌,智慧,他都在其他皇子之上。

  凭什么,就因为他母亲是色目人,他就要低声下气的去讨好所有人。

  李云熙觉得,自己是有仙缘的人,从前不敢明目张胆的野心,此刻仿佛一粒种子落入肥沃的土地之中,迅速的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杨曼不敢看,一会儿,李云熙的脸色已经惨白的不像是白纸了,透着灰色。

  看起来像是行将就木的人。

  杨曼帮他包扎好,拿杯子调了盐水和葡萄糖给他喝。

  又找出了消炎药阿莫西林给他好吃。

  李云熙都乖乖听话的吃了。

  吃完,还没来得及歇一会儿,就想跪下谢谢她的救命之恩。

  “大夏平帝第四子,李云熙,谢过仙人救命之恩。”

  杨曼脑门一紧,随手捡到皇子,果然是穿越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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