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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语书屋 > 穿书奇缘之爱上男二 > 第一百四十七章 原来是她(二)
 
  叶柠已经无心计较为什么会在这里见到她,只觉得满心的愤怒找到了发泄的窗口。

  因为这个人,她提心吊胆,险些丧命,可是,凭什么呢?这一切该她受的吗?叶柠的手指一点点收紧,心口的愤怒就要喷薄而出。

  ——以下稍后改——

  这一年,青城殿下二十岁,按照纪元,是她喜欢上状元郎云琅的第二年。

  长公主每日起榻,总有两桩事要办。

  第一桩,对镜梳妆贴花黄,努力打扮成世间最美的姑娘。第二桩,走到太液池尽头的尚书阁,等待入阁的少年云琅。

  等到他拒绝自己的爱意,青城便沿着雾气终年不散的河畔走回太液池的源头,这一天便结束了。

  太液池河畔有许多垂柳,绿荫伴着日光,望过去,是天与地的恒长,瞧不清楚远方。

  青城这一路走得十分无聊,便时常与宫女在青石板上比赛。划拳分胜负,小公主常常输,瞧着宫女一双白兔般的小脚,乖巧认真地往前跳着一格又一格。她慢慢就离自己很远了,隔着风,挥着帕子仰颈道:“殿下,这里能瞧见云郎。”

  青城常常直呼云状元的名字“云琅”,到最后却惹得身旁一众芳心都跟着她喊了“云郎”。说不清,唤他的名字,到底是因为骄傲,还是卑微了。她觉得自己很骄傲,可是,那些了解她的女孩儿们,声声喊着“云郎”,却无意识地让她只能这样卑微。

  倒也不知为何这样喜欢云琅,可是,这种感情,似乎如一朵花,栽到了再合适不过的土壤之上。她时常梦见他,时常假装不经意地邂逅他,也许是在桥边,也许是在花间,也许是在宫宴,也许是在朝堂。这宫中朝中总在发酵,哪一年哪一日她又不顾规矩,振振有词地骂走了番邦求亲的王子,或者挽起袖子同求亲的世家子干了一架,脸上挂了彩。青城是世间最不懂规矩的姑娘,少年云琅常常对这死皮赖脸的邂逅显得无奈,却只能对她微笑。她并不时常想起云琅,因为只要一想起他并不喜欢自己的事实,心里便难过得快要窒息死亡。

  云琅字白石,是福州云氏嫡长孙。云氏已经许久没出这样出类拔萃的人才,一族都视他为希望,可是他却自幼喜道,目下无尘,眼中除了君王百姓与朝堂民间,从未花费些微时间思索过这些人情琐事,尤其是男女之事。

  母后为人温柔敦厚,时常委婉提醒道:“忍冬,天上的星星月亮也很好看,你为何只想着看看,却从没有想过得到呢?”

  那些,是太过遥远的东西,只能仰望着、欣喜着,却永远无法得到。故而,如同云琅呢。

  父亲理宗陛下拔出锋利的御剑,扔到她脚下,怒气冲冲道:“我成家从未出过这样窝囊的公主,也从未出过这样不识抬举的阁臣。你要么杀了他,要么自刎!”

  青城觉得脚边冰凉透骨,捂住了眼。她许久才露出一个指缝,偷看父亲的脸色。父亲并没有生气,平静地瞧着她。

  杀了云琅,她便活不成啦,可是杀了自己,云琅定然还好端端地活着,穿着渥丹色的朝服挺拔安静地站在那里,更可怕的是,也许第二日他便忘了自己。

  “父亲,我需要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忍冬愁眉苦脸地拾起剑走了。

  当日下午,阳光正好的时候,内侍有些为难地回禀道:“陛下,太液池旁的两棵小树不知被谁给砍倒了,又不知怎的,埋成了小土丘,上书,上书……”

  “上书什么?”理宗边批折子边问。

  内侍捏着嗓子,余音绕梁道:“忍冬与云琅之墓。”

  理宗顿笔,好大一滴墨滴落下来。

  她好有出息。提着剑,却只敢拿树泄愤,一杀杀两棵,死了埋一起,一个叫忍冬,一个唤云琅,公主泪题书,再做**妻。

  陛下没脾气了,打定主意不管这姑娘了。那座墓成了太液池尽头翰林院和尚书阁的笑话,无聊时说起,没人觉得腻。

  云琅脚下生风,入前三宫回禀政事时,偶尔也瞟见过那个小土包,却未放在心上。

  忍冬猫在好似磕掉牙的断树后,瞧着那个挺拔的背影,长吁短叹起来。唉一声,掉一滴泪,叹一声,抹抹眼。

  忍冬自从两年前在蔷薇丛中磕着头,失去过往记忆之后,再也没哭过。她不知道人在什么时候会掉泪,可是瞧着“忍冬与云琅之墓”,横看竖看,真真绝望得没办法了。

  二十岁的小公主觉得绝望是这样的,可是,人这一辈子,选择了什么样的路,就得受什么样的苦。按照纪元,她二十三岁,喜欢云琅的第五年时,绝望又变了另外的模样。

  这一年,二十一岁的云白石已从尚书阁中挪出,坐稳了九卿之首奉常的位置,离开了太液池的尽头。月光清疏,照亮了那一丛丛阁楼,可青城面朝着阁楼,在夜晚安静的太液池畔倒退奔跑时,却再也瞧不见日日坐在阁楼之中、一身渥丹色长袍的少年。他是那样一丝不苟,在烛影摇曳中翻阅着一叠又一叠文书,却从未抬头瞧着远方柳树下的自己。忍冬觉得自己的脖子定然是历代公主中最长最挺的。她得这样这样抬着脖子,这样这样踮着脚,才能瞧见云琅。公主高贵优美的螓首这样练就,想起来怪难为情的。

  可是,现在,再抬起头,那里空洞洞的,一片黑暗。

  忍冬讨了陛下的旨意,开府建牙。

  长公主府挨着奉常寺。隔着院墙,忍冬伸长耳朵,都能听见云琅的声音。她就整日坐在院墙旁边绣花种花,困倦时,便躺在榻上,没什么仪态地发呆,阳光中有许多飞尘从眼前飘过,她总是在想,自己这样一动不动,也许有一天会被灰尘淹没,也许有一天,忽然就没这样喜欢云琅了。

  那一天,一定是个顶顶美的美梦。

  二十三岁的老姑娘了,偶尔带着狐假虎威的鹦鹉在内城晃荡,那些高高的顶戴都已开始对她视而不见。饶是她有三国之势,又如何呢?一个古古怪怪的老姑娘,阴暗些想,也许明儿就憋不住,疯了呢。

  皇室也开始刻意回避“青城”二字。青城成了陛下跟娘娘会脸红的话题,寻常人轻易不敢提。忍冬喜欢收集长得奇形怪状的小动物,偶尔碰到在奉常院门前,按节气晾晒祭祀用具的云琅,便把搜罗来的小猫小狗放到云琅面前。

  “云卿。”

  “是,殿下。”

  “你觉得我这只狼买得如何?听说是只雪狼的幼崽,到了冬日,满身的黄会变成雪色,威风凛凛,一口可以咬断猪的颈子!”

  “殿下,臣觉得此物通体发黄,毛发垂地,耳朵尖尖,鼻头圆圆,舌头垂在下颌,应是只狗,且是只长不大的狮犬。”

  忍冬经常抱着小狗灰溜溜地悻悻回府。云琅有时候挺讨厌的,因为他只说真话。

  忍冬过了韶华,可二十一岁的奉常卿炙手可热。

  听说太尉家的二姑娘与司空家的幺女当街打了起来。两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发起狠来,比泼妇都不如。太尉平素便瞧司空不顺眼,两家又是对门的邻居,太尉大人站到院墙上,握着火把,隔空跳骂:“狗娘养的兔崽子,我说战你说和,我说赈灾你说国库空虚,老子好不容易瞧上个女婿,你他娘的还来抢!只管放马过来,今儿我不烧了你家,老子明天御前改你的姓!”

  司空本是文弱人,这会儿也不干了,扶着梯子摇摇晃晃地爬了上来,拿着一团黄泥咬着牙往对面就扔,“我……我扔死你!对我还敢挺草包肚子!当年你一家土匪草寇贱人,被齐王军队打得抱头鼠窜,还是你祖爷爷我拿着皇令保的你。这会儿撅什么腚?别当旁人不知道你的底细!这个女婿我要定了,你敢烧你祖爷爷的家,你祖爷爷明儿就挖了你家祖坟!”

  听说这场骂战酣畅淋漓,十分热闹,听说京畿兵马司李将军过来调解时泪流满面,这边挨了一巴掌,那边吃了一踹,到后半夜才算消停。

  听说,他们要的女婿,便是新任的奉常卿云白石。云白石素来目不斜视,显见得没什么勾搭姑娘的心思。这女婿,八成是老丈人们先相中的,姑娘们被爹妈蛊惑了,便觉得那是个私人的物件了,又皆是飞扬跋扈惯了的顶级豪族,乍一听闻有人抢,可不就抡着板砖上了。

  第二日,太尉与司空因为治家不严,被罚了三个月月俸,陛下想起了自己不争气的女儿,脸上也不好看,便把此事含糊过去了。

  又过了几日,福州云氏老封君太阴殿请旨皇后娘娘赐婚孙儿云琅,配的则是世家明氏之女明澜,百国闻名的美人,今年方满十四岁。

  云封君陈情道:“云、明两家是世交,明澜自幼倾慕云琅,云琅与她青梅竹马。”

  皇后想起自己快到二十四龄的女儿,叹了口气,应允了。

  旨意下到奉常院的时候,忍冬听得一清二楚。几步之遥就是云白石,可是这几步之中,隔了几千块砖石。

  她的侍女站得很远很远,传旨的太监好似念不完这段话了,“佳偶天成”其实只有四个字,忍冬觉得他把每一个字都拖得气力十足,好像不震死隔壁的她,便不肯罢休。

  血滴在了她的长裾上,浸透了一层层湖色的绸。

  那一块砖纹丝不动,忍冬捶了半晌,血肉模糊,却哭了。她把自己的脸贴在了那些滚烫得能烧死人的砖上,努力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哭泣的声响,全身毛骨悚然,用尽所有的力气警惕,就怕不远处的云琅听见一丝一毫。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卑微地爱慕他,这件事,她从不肯让步。她若是不维持自己的尊严,让他觉得自己其实是个爱得十分骄傲、活得十分洒脱的姑娘,让他知道自己离了他依旧能得到这世间快乐,恐怕,她就活不下去了。

  可是,这世间,除了风寒咳嗽无法抵御,还有哭泣无法忍耐。她把十指咬得鲜血淋漓,喉咙中发出的压抑到极点的喘息却无法抑制。

  她知道他们定然都听到了,因为隔壁的院子蓦地一片沉默。忍冬全身冰冷,手脚发软,完全走不动了。她只能趴在地上,疯了一样伸出双手,扒着泥土,像昆虫一样,朝前爬去。

  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这样卑微,那些咸的苦的泪水全落入了泥土中。

  那一段路是她自从婴孩起走得最费力的一次,她觉得自己几乎快被途中的每一根草叶打败,它们似乎柔软,却那样伤人,如同自己的心。能伤害到她的,一直只有自己这样明白赤忱的心。

  她在公主府消沉了好些日子,后来,才听说云琅拒婚了。

  云琅捧着圣旨到御前,如是说道:“臣一生向道,从无男女之思,若勉强成就姻缘,不过害人害己。祖母一片慈心,殿下、娘娘美意,白石实不敢遵从。”

  陛下估计也考量到了自己那没出息的女儿,拧了会儿眉,淡淡应了。

  忍冬的一亩三分地变晴了。她本该欢喜,却陷入另一种痛苦之中。二十三岁的忍冬,所能想到的最大的悲剧,不是云琅从未喜欢过自己,也不愿娶自己,而是,他不会喜欢任何人,不愿娶任何一个女子。任她们从十八岁喜欢到二十三岁,还是从二十三岁喜欢到几岁,无论她们怎样努力或者假装不努力,都没有用。

  忍冬并不愿意认命,可是命运这样捉摸不透,在她自鸣得意还依旧坚持什么的时候,已拖曳着她的生命远远离开了最初的梦想。她懵然不觉,每日早上依旧含着竹盐水好大一会儿,就为了遛猫遛狗时笑得白牙晃眼,被他远远地瞥一眼。

  忍冬时常觉得,她要是个爷们儿,这世上的小姑娘便没有不上钩的。可是云琅这么个长年被李聃勾搭的男人,上辈子是吃了秤砣投胎的,打从生下来,便以教成忍冬从龙退化成毛毛虫为己任。

  她二十五岁的时候,陛下和娘娘已不大搭理她,由她在内城撒欢儿。偶尔宫中春日祭祀,她进宫请安,正瞧见奉常卿大人为各家的姑娘儿郎分福,拿柳条蘸了春天的第一场雨水,拂在年轻人的额头,冠旒从容,益发显得面色如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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